红楼梦 › 析疑 › 第 14 问
宝钗的「待选」为什么没有下文?她到底落选没有?
第四回写薛家进京,明说「一来送妹待选,二来望亲,三来亲自入部销算旧帐」。待选不是随便说说:当今「除聘选妃嫔外,在世宦名家之女,皆得亲名达部,以备选择,为宫主郡主入学陪侍,充为才人赞善之职」。宝钗是够资格去的。
可是从第四回之后,这件事再没有下文。没有落选的消息,没有入宫的安排,也没有人再提。宝钗就留在贾府,住进梨香院,后来搬进大观园,最后嫁给宝玉。
为什么作者要写这一笔,又把它搁下?一种解释是「不写之写」:待选本来只是薛家进京的借口,薛蟠的官司、薛家的败落、贾府的势力,都比一个女孩的前程重要;宝钗的「待选」从一开始就是被家族安排的,选不选得上,由不得她。另一种解释是,作者后来改变了情节走向,原稿可能真让宝钗入宫,后来改成嫁宝玉,于是这条线被剪断,只剩一个线头。
无论哪种,这个「没有下文」很值得注意。宝钗一生最讲究「合适」:合适的言行、合适的位置、合适的婚姻。可她自己的人生,恰恰是被别人安排、又半途而废的。她从不问「我想要什么」,所以连「落选」都不必交代。这不是作者的疏漏,是宝钗处境的一部分。
宝钗待选的条件也值得看:诏书说的是「世宦名家之女」,薛家是皇商,不是「世宦」;薛蟠又背着人命官司,薛家的门第已经污了。所以「待选」这件事,从一开始就未必能成。
更微妙的是,薛姨妈进京后一直住在贾府,从未为「待选」奔走;宝钗自己也从不提。这说明「待选」更像一个进京的由头,而不是一个认真的计划。作者写它,是为了让薛家「合情合理」地住进贾府;写完之后,就把它放下了。
人物:薛宝钗 · 薛姨妈地点:梨香院第 4 / 22 / 28 回情节疑云宝钗待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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