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山海经

山海经 › 析疑 › 第 05 问

贰负与危杀了窫窳,为什么被械系在疏属山,六巫又为什么操不死药?

《海内西经》:「贰负之臣曰危,危与贰负杀窫窳,帝乃梏之疏属之山,桎其右足,反缚两手与发,系之山上木。」同篇又说开明东有巫彭、巫抵等六巫,「皆操不死之药以距之」。一边是把凶手绑在山上,一边是拿不死药去「距」窫窳之尸——「距」是拒、是挡,不是救活。六巫的动作是阻止尸身复起,而不是让死者重生。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惩罚是「梏」而不是「杀」:杀窫窳的代价不是偿命,而是被永久固定。桎右足、反缚两手与发、系于山上木,三重束缚指向同一个意思——让凶手不能再动。与刑天断首后仍能舞相比,贰负与危的刑罚恰好是「保留身体、取消行动」。 窫窳在《北山经》少咸之山是「其状如牛,而赤身、人面、马足」的食人兽,在《海内西经》却是被杀的神尸。同一名目兼有兽与神两副面孔,底本并未说明二者是否为同一物。本库把「窫窳」建为神格人物、同时在物层保留少咸之山的兽条,两处并存,不合并。窫窳在底本里有两副面孔。《北山经》少咸之山作「其状如牛,而赤身、人面、马足」的食人兽;《海内西经》则是被危与贰负所杀、由群巫操不死之药救治的神。同一名号,一处是兽,一处是神,底本不解释二者的关系,也没有说明是否为同一物。 刑罚的写法值得注意:桎其右足,反缚两手与发,系之山上木。右足、两手、头发三处受缚,是把他固定成一个既不能行走也不能低头的姿势。郭璞注引汉宣帝时事,说石室中得反缚械人,可见这一形象在后世曾被当作实物来解释,注文因此成了图像与文本之间的桥。 「六巫」在正文里作「群巫」,皆操不死之药以距其尸。「距」是止、是拒,意思是阻止尸身彻底死去。这一层把巫者写成掌握生死边界的人,而帝的惩罚恰恰是让罪人不得好死、也不得速死。
情节因果北山经海内西经
涉 及

第 3 篇 · 北山经、第 11 篇 · 海内西经

主 题
不死药刑罚情节因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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