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晋诸公赞》曰:世祖时,以荀勖所造律班示朝臣,散骑侍…
卷 16 | 时序部 · 律门 · 律 | 1 段 · 257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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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晋诸公赞》曰:世祖时,以荀勖所造律班示朝臣,散骑侍郎阮咸唱议,谓勖所造声高,必由古今尺有长短所致,然勖亦依案经典算而制之, 又求古器得周时玉律比较正同。荀勖奏曰:“中所出御府铜竹律二十五具,部太常乐郎正刘秀等校试,其三具与杜夔、左延年法同,其二十二具视其铭题尺寸,是笛 律也。”问协律中郎将列和云:“昔魏明帝时,令和丞受笛声,以作此律,欲使学者别居一坊,歌咏讲习,依此律调至于都合乐时,但识其尺寸之名,则丝竹歌皆得 均合。歌声浊者用长笛长律,歌声轻者用短笛短律。凡弦歌调张清浊之制,不依笛寸尺名之,则不可知也。”
引 书
晋诸公赞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