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曰:永和中,廷尉王彪之与扬州刺史殷浩书曰:“太史上…
卷 29 | 时序部 · 元日门 · 元日 | 1 段 · 333 字
- 1段
- 333字
- 0注文
- 1引书
- 0纪年
- 0参见
原 文
又曰:永和中,廷尉王彪之与扬州刺史殷浩书曰:“太史上元日告朔,谈者或有疑应却会与否?昔建元元年,亦元日告朔,庾车骑写刘孔才所论,为不得礼,苟令从之,是胜人之一失。何者?《礼》云:诸侯旅见天子,入门不得终礼而废者四:太庙大飨,日蚀,后之丧,雨沾服失容。寻此四事之指,自谓诸侯虽已入门,而卒暴有之,则不得终礼,非为先存其事而侥幸史官推术错谬,故不豫废朝礼也。夫三辰有灾,莫大日蚀,史官告谴而无惧容,不修豫防之礼,而废消救之术。方大飨华夷,君臣相庆,此岂为敬虔天灾罪己之谓。且检之事实,惟合朔之仪,至尊静躬殿堂,不听政事。冕服御坐门闼之制,与元会礼异,自不得兼行,当权其事宜。合朔之礼不轻于元会,元会有可却之礼,惟合朔无可废之义。谓应依建元故事,却元会。”浩从之,竟却会。
引 书
礼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