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长沙图经》曰:五溪山,在县西北五十八里,高二里,北…
卷 49 | 地部 · 五溪山门 · 五溪山 | 1 段 · 179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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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长沙图经》曰:五溪山,在县西北五十八里,高二里,北入朗州界。昔吴黄龙三年,潘浚将兵五万讨武陵五溪蛮,在此山下立营,截住徒党,因以为名。按溪水自郡州武刚县东北流,至岳州沅江县合益水。《益阳城记》云,在益水之阳,水出县北,流入资口,在县门桥下,皆五溪之下口也。又按关羽屯军资水北岸,即一名茱萸江也。吴甘宁拒之,云“闻吾咳唾,彼即不敢过江”是此处。今号为关羽濑。
引 书
长沙图经 *益阳城记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