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水经注》曰:昔吴郡太守张公直,自九江守征还,道由庐…
卷 60 | 地部 · 江门 · 江 | 1 段 · 179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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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水经注》曰:昔吴郡太守张公直,自九江守征还,道由庐山,子女观祠女戏庙像,其妻夜梦神人致聘,觉言于夫,至明恐怖,遽发船引中流而不行。妻曰:“爱一女而合门受祸也。”公直不忍,遂令妻下女于江。其妻布席水上,以其亡兄女代之,而船得进。寻公直知兄女,怒妻曰:“吾何面于当世也!”复下己女于水中,将渡,遥见二女于岸侧,傍有一吏立曰:“吾庐君主簿,敬君之义,悉还二女。”
引 书
水经注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