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缉之《东阳记》曰:北山去郡三十余里,有赤松庙。故老…
卷 66 | 地部 · 湖门 · 湖 | 1 段 · 93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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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郑缉之《东阳记》曰:北山去郡三十余里,有赤松庙。故老相传曰,其下有居民曰徐公者,尝登岭至此处见湖水,二人共博于湖间,自称赤松子、安期先生。有一壶,酌酒以饮徐公,公醉而寐其侧,比醒不复见。
引 书
东阳记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