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国语》曰:灵王二十二年,谷、洛斗,将毁王宫。〈贾逵…
卷 85 | 皇王部 · 灵王门 · 灵王 | 1 段 · 231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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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国语》曰:灵王二十二年,谷、洛斗,将毁王宫。〈贾逵注曰:谷洛二水合,有似斗,洛在王城南,谷在城北者。〉王欲壅之,太子晋谏曰:“不可。晋闻古之长民者,不隳山,不崇薮,不防川,不窦泽。夫山,土之聚也;薮,物之归也。川,气之导也;泽,水之钟也。天地成聚于高,归物于下。疏为川谷,以导其气,陂塘污原以钟其美。〈聚万物合之,美,大也。〉伯属封崇九山,决泊九川,陂障九泽,丰殖九原。故天无伏阴,地无散阳。观之诗书与民之宪言,则皆亡主之为也。王其图之。”王卒壅之,乱于是始。
引 书
国语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