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正月丙午,神武崩。七月戊戌,魏帝诏以文襄为使持节…
卷 130 | 偏霸部 · 高澄门 · 高澄 | 1 段 · 162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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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五年正月丙午,神武崩。七月戊戌,魏帝诏以文襄为使持节、大丞相、都督中外诸军、录尚书事、大行台、渤海王。文襄启辞,愿停王爵。壬寅,魏帝诏太原公洋摄理军国,遣中使敦喻。八月壬辰,文襄启申神武遗令,请减国邑,分封将督各有差。辛未,朝于邺,固辞丞相。魏帝诏曰:“既朝野攸凭,安危所系,不得令遂本怀,须有权夺。可复前大将军,余如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