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太平御览 · 部别 | 皇亲部 | 太子四 | 太子四
《唐书》曰:废太子瑛,玄宗第二子也。景杬年,封真定郡…
卷 149 | 皇亲部 · 太子四门 · 太子四 | 1 段 · 498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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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唐书》曰:废太子瑛,玄宗第二子也。景杬年,封真定郡王。开元三年,立为皇太子。母赵丽妃,本伎人也,有才貌,善歌舞,玄宗在潞州得幸。及武惠妃宠幸,丽妃恩乃渐弛。惠妃女咸宜公主出降于杨洄,洄希惠妃之旨,规利于己,日求其短,谮于惠妃。惠妃泣诉于玄宗,以太子结党,将害于妾母子,亦指斥于至尊。玄宗惑其言,震怒,谋于宰相,意将废黜。中书令张九龄奏曰:“陛下纂嗣鸿业,将三十年,太子已下,常不离深宫,日受圣训。今天下之人皆庆陛下享国日久,子孙蕃育,不闻有过,陛下奈何以一日之间废弃三子?且太子国本,难于动摇。昔晋献公惑宠嬖之言,太子申生忧死,国乃大乱。汉武威加六合,受江充巫蛊之事,祸及太子,遂至城中流血。晋惠帝有贤子为太子,容贾后之谮,以至丧亡。隋文帝取宠妇之言,废太子勇而立晋王广,遂失天下。由此而论之,不可不慎。今太子既长无过,二王又贤,臣待罪左右,敢不详悉。“玄宗默然,事且寝。二十五年四月,杨洄又构于惠妃,言瑛兄弟三人与太子妃兄驸马薛镛常构异谋。玄宗遽召宰相筹之,李林甫曰:“此盖陛下家事,臣下不合参加。”玄宗意乃决矣。使中官宣诏于宫中,幷废为庶人。天下之人不见其过,咸惜之。宝应元年,诏赠皇太子。
引 书
唐书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纪 年
开元三年四月 。开元三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