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太平御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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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次宗《豫章记》曰:灵帝末,扬州刺史刘尊上书,请置庐…

卷 170 | 州郡部 · 吉州门 · 吉州 | 1 段 · 44 字

原 文

雷次宗《豫章记》曰:灵帝末,扬州刺史刘尊上书,请置庐陵、鄱阳二郡。献帝初平二年,始立郡。

引 书
豫章记 *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« 《十道志》曰:吉州,庐陵郡。春秋时为吴地。战国属楚。… 《图经》曰:隋平陈,改庐陵郡置吉州,以吉阳山为郡名。 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