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十道志》曰:汀州,临汀郡。历代土地旧与长乐郡同。唐…
卷 170 | 州郡部 · 汀州门 · 汀州 | 1 段 · 66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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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十道志》曰:汀州,临汀郡。历代土地旧与长乐郡同。唐开元二十六年,分置汀州。初置在新罗县,以其地瘴,居者多死,大历中移理长汀白石村。
引 书
十道志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《十道志》曰:汀州,临汀郡。历代土地旧与长乐郡同。唐…
卷 170 | 州郡部 · 汀州门 · 汀州 | 1 段 · 66 字
《十道志》曰:汀州,临汀郡。历代土地旧与长乐郡同。唐开元二十六年,分置汀州。初置在新罗县,以其地瘴,居者多死,大历中移理长汀白石村。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