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太平御览

文脉·太平御览 · 部别 | 州郡部 | 广州 | 广州

又曰:南海县,本汉番禺县地。

卷 172 | 州郡部 · 广州门 · 广州 | 1 段 · 14 字

原 文

又曰:南海县,本汉番禺县地。

« 《十道志》曰:广州,南海郡。秦置南海郡。二汉因之,兼… 《山海经》曰:桂林八树,在贲禺东。注云:贲禺,即番禺… 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