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太平御览

文脉·太平御览 · 部别 | 州郡部 | 潮州 | 潮州

《十道志》曰:海阳县,本汉揭阳县地。

卷 172 | 州郡部 · 潮州门 · 潮州 | 1 段 · 18 字

原 文

《十道志》曰:海阳县,本汉揭阳县地。

引 书
十道志 *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« 《郡国志》曰:稻得再熟,蚕亦五收,煮海为盐。 《南越志》曰:潮阳县,穷海之北,故曰潮阳。 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