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十道志》曰:端州,高要郡。秦属南海郡。二汉幷属苍梧…
卷 172 | 州郡部 · 端州门 · 端州 | 1 段 · 55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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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十道志》曰:端州,高要郡。秦属南海郡。二汉幷属苍梧郡。晋亦然。宋、齐幷属南海郡。陈置高要郡。隋平陈,置端州。
引 书
十道志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《十道志》曰:端州,高要郡。秦属南海郡。二汉幷属苍梧…
卷 172 | 州郡部 · 端州门 · 端州 | 1 段 · 55 字
《十道志》曰:端州,高要郡。秦属南海郡。二汉幷属苍梧郡。晋亦然。宋、齐幷属南海郡。陈置高要郡。隋平陈,置端州。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