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十道志》曰:鬼门关,在北流县南三十里,两石相对,状…
卷 172 | 州郡部 · 容州门 · 容州 | 1 段 · 95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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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十道志》曰:鬼门关,在北流县南三十里,两石相对,状若关形,阔三十余步。昔马援讨林邑,经此立碑,石碣尚存。昔时趋交趾皆由此,关已南尤多瘴疠,去者罕得生还,故谚曰:“鬼门关,十人去,九不还。”
引 书
十道志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