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十道志》曰:白州,南昌郡。古越地。秦象郡地。汉为合…
卷 172 | 州郡部 · 白州门 · 白州 | 1 段 · 47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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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十道志》曰:白州,南昌郡。古越地。秦象郡地。汉为合浦郡。唐武德四年,置南州。六年,改为白州。
引 书
十道志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《十道志》曰:白州,南昌郡。古越地。秦象郡地。汉为合…
卷 172 | 州郡部 · 白州门 · 白州 | 1 段 · 47 字
《十道志》曰:白州,南昌郡。古越地。秦象郡地。汉为合浦郡。唐武德四年,置南州。六年,改为白州。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