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方舆志》曰:峰州,承化郡。古文郎国,〈有文郎水。〉…
卷 172 | 州郡部 · 峰州门 · 峰州 | 1 段 · 82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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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方舆志》曰:峰州,承化郡。古文郎国,〈有文郎水。〉亦陆梁地。秦属象郡。二汉属交趾郡。吴分置新兴郡。晋改为新昌。陈置兴州。隋平陈,改为峰州;炀帝初,废。唐复置峰州。
引 书
方舆志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