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苞《汉赵记》曰:刘聪嘉平三年,廷尉陈元达极谏,聪怒…
卷 176 | 居处部 · 堂门 · 堂 | 1 段 · 77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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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和苞《汉赵记》曰:刘聪嘉平三年,廷尉陈元达极谏,聪怒,将斩之。聪时幸逍遥园李中堂,元达抱堂下树叫曰:“臣所言者,社稷之计。”聪免之。于是易李中堂为愧贤堂。
引 书
汉赵记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和苞《汉赵记》曰:刘聪嘉平三年,廷尉陈元达极谏,聪怒…
卷 176 | 居处部 · 堂门 · 堂 | 1 段 · 77 字
和苞《汉赵记》曰:刘聪嘉平三年,廷尉陈元达极谏,聪怒,将斩之。聪时幸逍遥园李中堂,元达抱堂下树叫曰:“臣所言者,社稷之计。”聪免之。于是易李中堂为愧贤堂。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