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曰:虞诩时,朝歌贼宁季等数千人攻杀长吏,屯聚连年,…
卷 190 | 居处部 · 仓门 · 仓 | 1 段 · 397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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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又曰:虞诩时,朝歌贼宁季等数千人攻杀长吏,屯聚连年,州郡不能禁,乃以诩为朝歌长。故旧皆吊诩曰:“得朝歌何衰!”诩笑曰:“志不求易,事不避难,臣之职也。不遇盘根错节,何以别利器乎?”始到,河内太守马棱勉之曰:“君儒者,当谟谋庙堂之上,反在朝歌邪?”诩曰:“初除之日,士大夫皆见吊勉。诩筹之,知其能为也。朝歌者,韩、魏之郊,背太行,临黄河,去敖仓百里,而青、冀之人流亡万数。贼不知开仓招众,劫库兵,守成皋,断天下右臂,此不足忧也。今其众新盛,难与争锋。兵不厌权,愿宽假辔策,勿令有所举阂而已。”及到官,设令三科以募求壮士,自掾吏已下各举所知,攻劫者为上,偷盗为次,带丧服而不事家业者为下。收得百余人。诩为之飨会,悉负其罪,使入贼中,诱令劫掠,乃伏兵以待之,遂杀贼数百人。乃潜遣贫民能缝者,佣作贼衣,以采缝其裾为帜,〈帜,记也。《续汉书》曰:以缝缕其裙也。〉有市里者,吏辄擒之。贼由是骇散,咸称神明。
引 书
续汉书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