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曰:太始三年,诏曰:“汉文追崇灵文之号,武、宣有平…
卷 202 | 封建部 · 县君门 · 县君 | 1 段 · 68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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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又曰:太始三年,诏曰:“汉文追崇灵文之号,武、宣有平原、博平之封,咸所以奉尊尊之敬,广亲亲之恩。宜追封故卫将军景侯夫人羊氏为平阳君也。”
纪 年
太始三年 :太始三年
又曰:太始三年,诏曰:“汉文追崇灵文之号,武、宣有平…
卷 202 | 封建部 · 县君门 · 县君 | 1 段 · 68 字
又曰:太始三年,诏曰:“汉文追崇灵文之号,武、宣有平原、博平之封,咸所以奉尊尊之敬,广亲亲之恩。宜追封故卫将军景侯夫人羊氏为平阳君也。”
太始三年 :太始三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