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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晋中兴书》曰︰泰和元年,诏会稽王体道冲虚,理识明允…
卷 210 | 职官部 · 录尚书门 · 录尚书 | 1 段 · 116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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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晋中兴书》曰︰泰和元年,诏会稽王体道冲虚,理识明允。阿衡李文,有保乂之规;辅弼哀皇,尽翼亮之道。朕承洪绪,仍闻善诱,慎徽五教,仪形具瞻,登贤显亲,国之典也。其以为丞相,录尚书事。入朝不趋,赞拜不名,剑履上殿,给羽葆鼓吹班剑六十人。
引 书
晋中兴书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