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太平御览 · 部别 | 职官部 | 屯田郎中屯田员外郎 | 屯田郎中屯田员外郎
《唐书》曰︰沈扶字云翔,太和初为屯田郎中。五年,充山…
卷 218 | 职官部 · 屯田郎中屯田员外郎门 · 屯田郎中屯田员外郎 | 1 段 · 243 字
- 1段
- 243字
- 0注文
- 1引书
- 0纪年
- 0参见
原 文
《唐书》曰︰沈扶字云翔,太和初为屯田郎中。五年,充山南道宣抚使。至邓州奏︰“内乡县行市、黄涧两场仓督邓琬等,先主掌湖南江西运到糙米至浙川县,于荒野中囤贮。除支用外,六千九百四十五石裛烂成灰尘。度支牒征元掌所由,自贞元二年邓琬父子兄弟至玄孙,相承系二十八年,前后禁死九人。今琬孙及玄孙见在枷禁者。”敕曰︰“如闻。盐铁度支两使,此类极多。其邓琬等四人,资产全已卖纳。禁系三代,瘐死狱中,实伤和气。邓琬等幷疏放。天下州府监院,如有此类,不得禁经三年已上。速便疏理以闻。”物议嘉扶,有宣抚之才。
引 书
唐书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