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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六典》曰︰中书舍人掌侍奉进奏,参议表章。凡诏旨、制…
卷 222 | 职官部 · 中书舍人门 · 中书舍人 | 1 段 · 98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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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六典》曰︰中书舍人掌侍奉进奏,参议表章。凡诏旨、制敕及玺书、册命,皆按典故起章草进画,既下,则署而行之。其禁有四︰一曰漏泄,二曰稽缓,三曰违失,四曰忘误,所以重王命也。制敕既行,有误则奏而正之。
引 书
六典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