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太平御览

文脉·太平御览 · 部别 | 职官部 | 谏议大夫 | 谏议大夫

《五代史·周书》曰︰显德五年,敕谏议大夫宜依旧正五品…

卷 223 | 职官部 · 谏议大夫门 · 谏议大夫 | 1 段 · 155 字

原 文

《五代史·周书》曰︰显德五年,敕谏议大夫宜依旧正五品上,仍班位在给事中之下。按唐《六典》,谏议大夫四员,正五品上,皆隶门下省,班在给事中之下。会昌二年十一月,中书门下奏升为正四品下,仍分为左右,以备两省四品之缺,故其班亦升在给事中之上。近朝自谏议大夫拜给事中者,官虽序迁,位则降等,至是以其迁次不伦,故改正焉。

引 书
五代史·周书 *六典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纪 年

会昌二年十一月 。会昌二年

« 又曰︰会昌元年,中书门下奏︰“据《六典》,隋置谏议大… 《三辅决录》曰︰第五颉,字子陵,为谏议大夫。洛阳无主… 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