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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五代史·周书》曰︰显德五年,敕谏议大夫宜依旧正五品…
卷 223 | 职官部 · 谏议大夫门 · 谏议大夫 | 1 段 · 155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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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五代史·周书》曰︰显德五年,敕谏议大夫宜依旧正五品上,仍班位在给事中之下。按唐《六典》,谏议大夫四员,正五品上,皆隶门下省,班在给事中之下。会昌二年十一月,中书门下奏升为正四品下,仍分为左右,以备两省四品之缺,故其班亦升在给事中之上。近朝自谏议大夫拜给事中者,官虽序迁,位则降等,至是以其迁次不伦,故改正焉。
引 书
五代史·周书 *六典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纪 年
会昌二年十一月 。会昌二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