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太平御览 · 部别 | 职官部 | 大理正 | 大理正
《魏志》曰︰司马芝,字子华,迁大理正。有盗官练置都厕…
卷 231 | 职官部 · 大理正门 · 大理正 | 1 段 · 133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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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魏志》曰︰司马芝,字子华,迁大理正。有盗官练置都厕上者,吏疑女工,收以付狱。芝曰︰“夫刑罪之失,失在苛暴。今赃物先得而后讯其辞,若不胜掠,或至诬服。诬服之情,不可以折狱。且简而易从,大人之化也。不失有罪,庸世之治耳。今宥所疑,以隆易从之义,不亦可乎!”太祖从其议。
引 书
魏志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