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六典》曰︰京都、诸市令,掌百族交易之事;丞为之贰。…
卷 232 | 职官部 · 市令门 · 市令 | 1 段 · 159 字
- 1段
- 159字
- 5注文
- 1引书
- 0纪年
- 0参见
原 文
《六典》曰︰京都、诸市令,掌百族交易之事;丞为之贰。凡建标立候,陈肆辨物,以二物平市,〈谓秤以格,斗以概也。〉以三贾均平市。〈精为上贾,次为中贾,粗为下贾。〉凡卖买不和而攉固,〈攉谓专略其利,固谓障,固其市。〉及更出开闭共限一价,〈谓卖物以贱为贵,买物以贵为贱也。〉若参市而规自入者幷禁之。〈谓在旁高下其价以相惑乱。〉
引 书
六典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