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太平御览 · 部别 | 职官部 | 司户参军 | 司户参军
《唐书》曰︰裴琰之,绛州闻喜人也。世为着姓,永徽中为…
卷 264 | 职官部 · 司户参军门 · 司户参军 | 1 段 · 139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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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唐书》曰︰裴琰之,绛州闻喜人也。世为着姓,永徽中为同州司户参军。时年少,美容仪,刺史李崇义初甚轻之。先是,州中有积年旧案数百道,崇义促琰之使断之。琰之命书吏数人连纸进笔,斯须剖断幷毕,文翰俱美,且尽与夺之理。崇义大惊,谢曰︰“公何忍藏锋以成鄙夫之过。”由是大知名,号为霹雳手。
引 书
唐书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