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》曰:齐景公时,晋伐阿、鄄,〈阿,今济阳郡东阿…
卷 296 | 兵部 · 法令门 · 法令 | 1 段 · 425 字
- 1段
- 425字
- 1注文
- 1引书
- 0纪年
- 0参见
原 文
《史记》曰:齐景公时,晋伐阿、鄄,〈阿,今济阳郡东阿县。鄄,音绢,今濮阳郡鄄城县。〉而燕侵河上,齐师败绩。婴乃荐司马穰苴,文能附众,武能威敌。齐景公召穰苴,与语兵事,大说之,以为将军,将兵捍燕、晋之师。穰苴曰:“臣素卑贱,擢之闾伍之中,加之大夫之上,士卒未附,百姓弗信,人微权轻,愿得君之宠臣,国之所尊者以监军,乃可。”于是景公许之,使庄贾往。穰苴既辞,与贾约曰:旦日日中,会于军门。“穰苴先驰至军,立表下漏待贾。贾素骄贵,不甚急;亲戚送之,留饮。日中而贾不至。苴仆表决漏,入,行军勒兵,申明约束。约束既定,夕时,庄贾乃至。穰苴曰:”何后期为?”贾谢曰:“不佞大夫亲戚送之,故留。”穰苴曰:“将受命之日则忘其家,临军约束则忘其亲,援桴鼓之急则忘其身,今敌国深侵,邦内骚动,士卒暴露于境,君不安席,百姓之命皆悬于君,何谓相送乎!”召军正问曰:“军法后期者云何?”对曰:“当斩。”遂斩庄贾以徇三军。三军之士皆震栗。燕、晋之师闻之,悉引而归,皆复所侵之地。
引 书
史记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