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唐书》曰:高祖起义兵,命太宗将兵徇西河郡,下之。癸…
卷 298 | 兵部 · 军制门 · 军制 | 1 段 · 122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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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唐书》曰:高祖起义兵,命太宗将兵徇西河郡,下之。癸巳,建大将军府,以裴寂为长史,刘文静为司马,具设官属,始置三军,分为左右:以公子建成为陇西公,左领大都督,左三军悉隶焉;命太宗为敦煌公,右领大都督,右三军将军悉隶焉。开仓库以赈穷乏,远近响应。
引 书
唐书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