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卫公兵法》曰:诸道狭不可幷行者,即第一战锋队为首,…
卷 299 | 兵部 · 队伍门 · 队伍 | 1 段 · 290 字
- 1段
- 290字
- 0注文
- 1引书
- 0纪年
- 0参见
原 文
《卫公兵法》曰:诸道狭不可幷行者,即第一战锋队为首,其次右战队次之,其次左战队次之,其次右驻队次之,其次左驻队次之。若道平川阔,可以幷行者,宜作统法。每统战,锐队居前,两战队幷行次之,又两驻队幷行次之,余统准此。若更堪齐头行者,每统五队,横列齐行,后统次之。如每统三百人,简取二百五十人,分为五队:第一队为战锋队,第二队第三队为战队,第四第五队为驻队。每队队头一人,副队头一人。其下等五十人为辎重队,别着队头一人,拟战日押辎重,遥为声援。若兵数更多皆类此。诸军当军折冲果毅,必须排定队伍。每行引发营,须依次第。战日有罪须罚,有功须赏,依名排次,甚为省易。不然,推逐稍难,争竞不定。
引 书
卫公兵法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