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汉书》曰:昭帝始元二年,诏发习战射士诣朔方,调故吏…
卷 333 | 兵部 · 屯田门 · 屯田 | 1 段 · 94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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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汉书》曰:昭帝始元二年,诏发习战射士诣朔方,调故吏将屯田张掖郡。〈调,谓发选之也。故吏,前为官职者也。今其郡习战射士于张掖为屯田也。调,音从钓切。将,音子亮切。朔方、张掖、幷今郡地也。〉
引 书
汉书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