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列子》曰:魏黑卯以匿嫌杀丘邴章,〈匿嫌,私恨也。〉…
卷 344 | 兵部 · 剑下门 · 剑下 | 1 段 · 547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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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列子》曰:魏黑卯以匿嫌杀丘邴章,〈匿嫌,私恨也。〉邴章之子来丹谋复父仇,而丹气甚猛,其形甚露。〈露,羸。〉耻假力于人,誓以手剑。而黑卯力抗百人,非人类也。其视来丹犹雏鷇也。来丹之友申抱曰:“子怨黑卯至矣,黑卯之易子过矣,将奚谋焉?”来丹垂涕曰:“愿子为我谋。”申抱曰:“吾闻卫孔周其祖得殷之宝剑,一僮子服之,却三军之众。奚不请为?”来丹适卫,见孔周,执仆礼,请先纳妻子,后言所欲。周曰:“吾有三剑,惟子所择,而皆不能杀人。且先言其状:一曰含光,视之不可见,运之不知,其所触,泯然无际,经物而不觉。二曰承影,将旦昧爽之交,日夕昏明之际,北面察之,淡淡焉若有物存,莫识其状。其触物也,窃然有声,经物而物不疾。三曰宵练,昼则见影而不见光,夜方见光而不见形。其触物,騞然而过,〈騞,音霍虢切。〉随过随合,觉疾而不血刃。此三宝剑,传之十三世矣,而无施于事,〈不能害物。〉匣而藏之,未尝启封。”来丹请其下者,孔周乃归其妻子,跪而授其下剑。丹再拜受之。执剑从黑卯。黑卯醉,偃卧牖下,自颈至腰三斩,黑卯不觉。丹以黑卯死,趣而退。遇卯子于门,又击之三下,如接虚。卯子方笑。丹知剑不能煞人也,叹而归。卯醒,怒妻子曰:“醉而覆我,使我嗌疾而腰急。”其子曰:“丹之来。过于门。三招我。亦使我体疾而支强。彼其厌我哉?”
引 书
列子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