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礼·冬官桃氏》曰:桃氏为剑, � 葛广二寸有半寸…
卷 346 | 兵部 · 匕首门 · 匕首 | 1 段 · 307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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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周礼·冬官桃氏》曰:桃氏为剑, � 葛广二寸有半寸,〈 � 葛,谓两刀也。〉两从半之。〈郑司农云:谓剑脊两面杀趣鄂者也。〉以其腊广为之茎,围长倍之。〈郑司农云:茎谓剑夹,人所握,镡以上也。玄谓:茎在夹中者,茎长五寸也。〉参分其 � 葛广,去一以为首,广而围之。身长五其茎长,重九锊,〈音刷。〉谓之上制,上士服之。身长四其茎长,重七锊,谓之中制,中士服之。身长三其茎长,重五锊,谓之下制,下士服之。〈上制长三尺,重三斤十二两;中制长二尺,五寸,重二斤十四两三分;下制长二尺,重二斤一两三分,两之一。此今之匕首也。各以其形貌大小带之。此上谓国勇力之士,能用五兵者也。《乐记》:武王克商,裨冕缙笏而虎贲之士,说剑也。〉
引 书
周礼·冬官桃氏 *乐记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