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礼》曰:司弓矢: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,辨其名物,而…
卷 347 | 兵部 · 弓门 · 弓 | 1 段 · 345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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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周礼》曰:司弓矢: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,辨其名物,而掌其守藏与其出入。仲春献弓弩,仲秋献矢ゅ。〈弓弩成于和,矢ゅ成于坚也。ゅ,盛矢器也,以兽皮为之。〉及其颁之,王弓、弧弓,以授射甲革、椹〈音砧。〉质者;夹弓、庾弓,以受射犴〈音岸,又俄寒切。〉侯鸟兽者;唐弓、大弓,以授学射者及使者、劳者。〈王、弧、夹、庾、唐、大兵者,弓异体之名。往体寡,来体多曰王、弧,往体多,来体寡曰夹、庾。〉天子之弓,合九而成规;诸侯,合七而成规;大夫,合五而成规;士,合三而成规。句者,谓之弊弓。凡祭祀,共射牲之弓矢。〈射牲者,示亲杀也。《国语》曰:郊之事,天子必自射其牲。〉泽,共射椹质之弓矢。〈郑司农云:泽,泽宫也。所以习射选士之处也。《射义》曰:天子将至,必先习射于泽者,所以择士也。〉大射、燕射,共弓矢如数。
引 书
周礼 *国语射义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