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幽明录》曰:元嘉初,散骑刘隽家在丹阳郡,后尝闲居。…
卷 350 | 兵部 · 弹门 · 弹 | 1 段 · 124 字
- 1段
- 124字
- 1注文
- 1引书
- 0纪年
- 0参见
原 文
《幽明录》曰:元嘉初,散骑刘隽家在丹阳郡,后尝闲居。而天大骤雨,见门前有三小儿,皆可六七岁,相牵狡狯,〈音侩。〉而幷不沾濡,隽疑非人。俄见共争一瓠壶子。隽引弹弹之正中壶。霍然不见。隽出,人问前得一壶,而泣曰:“此是小儿物,不知何由在此?”隽具说之。
引 书
幽明录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