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会稽典录》曰:黄昌为蜀郡太守。初,昌为州书佐,妇宁…
卷 372 | 人事部 · 足门 · 足 | 1 段 · 149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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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会稽典录》曰:黄昌为蜀郡太守。初,昌为州书佐,妇宁于家,遇贼,遂流转入蜀,为民妻。其子犯法,乃诣昌,昌疑不类蜀人,因问所由。对曰:“妾本会稽余姚戴次公女,州书佐黄昌妻,尝归家,为贼所略,遂至于此。”昌惊呼,前谓曰:“何以识黄昌?”“左足心有黑子,常言当为二千石。”乃出足示之,相持悲泣,还为夫妻。
引 书
会稽典录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