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汉书》曰:于定国父于公为县狱吏,郡决曹狱平罗文法者…
卷 403 | 人事部 · 阴德门 · 阴德 | 1 段 · 95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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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汉书》曰:于定国父于公为县狱吏,郡决曹狱平罗文法者,于公所决皆不恨。其闾门坏,父老方共治之。于公谓曰:“少高大闾门,令容驷马高盖车。我治狱多阴德,未曾有所冤,子孙必有兴者。”至定国为丞相。
引 书
汉书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