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北齐书》曰:初,刘逖与祖班以文义相得,结陈、雷之契…
卷 410 | 人事部 · 绝交门 · 绝交 | 1 段 · 100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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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北齐书》曰:初,刘逖与祖班以文义相得,结陈、雷之契,又为弟俊聘班之女。将免魏彦深等也,以告逖,仍付密启,令其奏闻。彦深等颇知之,先自申理,班由是疑逖告其所为。及班被出,逖遂遣弟离婚,其轻交易绝如此。
引 书
北齐书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