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》曰:淳于缇萦者,齐人也。父淳于意,为太仓令,…
卷 415 | 人事部 · 孝女门 · 孝女 | 1 段 · 159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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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史记》曰:淳于缇萦者,齐人也。父淳于意,为太仓令,生女五人,萦最小。父犯罪当刑,乃骂其女曰:“生女不生男,缓急非有益也。”萦自伤涕泣,随父至长安,诣北阙上书曰:“父为吏,齐中皆称廉平。今坐法当刑,妾伤死者不可复生,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无由。妾愿没为官奴,以赎父之刑,使得自新。”汉文帝怜悲其意,原其父罪。
引 书
史记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