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太平御览 · 部别 | 人事部 | 贞女上 | 贞女上
何法盛《晋中兴书》曰:张茂,初起义讨贼,陈武一郡用全…
卷 439 | 人事部 · 贞女上门 · 贞女上 | 1 段 · 98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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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何法盛《晋中兴书》曰:张茂,初起义讨贼,陈武一郡用全。中宗初,镇召为掾属,中兴累迁至太子右卫,率为吴国内史,为沈充所杀。茂妻陆氏,散家财,合义军助国讨充。诣阙上书,理茂忠节,诏书褒叹,追赠太仆卿。
引 书
晋中兴书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