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太平御览 · 部别 | 人事部 | 贞女上 | 贞女上
又曰:孝女王舜者,赵郡王子春之女也。子春与从兄长忻不…
卷 439 | 人事部 · 贞女上门 · 贞女上 | 1 段 · 230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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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又曰:孝女王舜者,赵郡王子春之女也。子春与从兄长忻不协,属齐灭之际,长忻与其妻同谋杀子春。舜时年七岁,有妹粲年五岁,璠年二岁,幷孤苦,寄食亲戚。舜抚育二妹,恩义甚笃。而舜阴有复仇之心,长忻殊不为备。姊妹俱长,亲戚欲嫁之,辄拒不从。乃密谓其二妹曰:“我无兄弟,致使父仇不复。吾辈虽是女子,何用生为?我欲共汝报复,汝意如何?”妹皆垂泣曰:“惟姊所命。”是夜,姊妹各持刀逾墙而入,手杀长忻夫妻,以告父墓。因诣县请罪,姊妹争为谋首,州县不能决。高祖闻而嘉叹,特原其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