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隋书》曰:张威在青州,颇治产业,遣家奴于民间鬻芦荻…
卷 492 | 人事部 · 贪门 · 贪 | 1 段 · 204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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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隋书》曰:张威在青州,颇治产业,遣家奴于民间鬻芦荻根,其奴缘此侵扰百姓。上深加谴责,坐废于家。后从上祠太山,至洛阳,上谓威曰:“自朕之有天下,每委公以重镇,可谓推赤心矣。何乃不修名行,惟利是视?岂直孤负朕心,亦且累卿名德。”因问威曰:“公所执笏今安在?”威顿首曰:“臣负罪亏宪,无颜复执,谨藏于家。”上曰:“可持来。”威明日奉笏以见,上曰:“公虽不遵法度,功效实多,朕不忘之。今还公笏。”于是复拜洛州刺史。
引 书
隋书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