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太平御览

文脉·太平御览 · 部别 | 宗亲部 | 嫂叔 | 嫂叔

《晋书》曰:郑休妻石氏为九族所重。休前妻女既幼,又休…

卷 517 | 宗亲部 · 嫂叔门 · 嫂叔 | 1 段 · 79 字

原 文

《晋书》曰:郑休妻石氏为九族所重。休前妻女既幼,又休父布临终生庶子沈。休命弃之,石氏曰:“奈何使舅之胤不存乎?”遂养沈及前妻女,力不兼举。九年之间,三不举子。

引 书
晋书 *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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