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璩《华阳国志》曰:汝敦兄弟共居,有父母时财物,嫂心…
卷 517 | 宗亲部 · 嫂叔门 · 嫂叔 | 1 段 · 108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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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常璩《华阳国志》曰:汝敦兄弟共居,有父母时财物,嫂心欲得之。敦妻劝敦尽让田宅奴婢与兄弟,出别居。敦后耕田,得金器,妻劝送与兄。夫妻共往。嫂性啬,见金器,踊跃欲留之。兄因感悟,即去妻,悉让财物还弟。弟又不受,相让积年。
引 书
华阳国志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