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魏氏春秋》曰:许允为吏部郎,选郡守。明帝疑其所用非…
卷 520 | 宗亲部 · 夫妻门 · 夫妻 | 1 段 · 158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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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魏氏春秋》曰:许允为吏部郎,选郡守。明帝疑其所用非次,旨召入,将加罪。允妻阮氏跣出谓曰:“明主可以理夺,难以情求。”允之入,帝怒诘之。对曰:“某郡太守虽满,文字先至,年限在后,日限在前。”帝取事视,乃释遣出,望其衣败,曰:“清吏也。”赐之衣。允之出为镇北也,喜谓其妻曰:“吾知免矣。”妻曰:“祸见于此,何免之有?”
引 书
魏氏春秋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