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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《五行传》曰:六イ之礼,散斋七日,致斋三日。新器洁…
卷 524 | 礼仪部 · 祭礼上门 · 祭礼上 | 1 段 · 410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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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又《五行传》曰:六イ之礼,散斋七日,致斋三日。新器洁祀,用赤黍,三日之朝于中庭,祀四方,从东方始,卒于北方。〈《礼志》:致斋三日。《周礼》:凡祭祀前期十日。宗伯帅执事十日,是为斋一旬乃祀也。今此致斋即祀者,欲得容三十也。答:盖八日为致斋,明九日朗而初祀,亦一旬有一日事乃毕也。〉其祀礼,曰格祀,〈篇云今亡。〉曰某也,方祀。曰播国,率相行祀。其祝也,曰:若尔神灵,洪范六イ是合,〈神灵谓木精灵威仰,火精赤熛怒,土精含枢细,金精白招距,水精汁光纪及木帝太皋,炎帝火帝,土帝黄帝,金帝少昊,水帝颛顼,木官句芒,火官祝融,土官后土,金官蓐收,水官玄冥皆是也。古者生能其事,死在祀礼,配其神而食。合犹为也。六イ是神灵所为也。〉无差无倾,无有不正。若民有不敬事,则会批之于六イ〈言民广及天下有过者也。事,六事也。会,合也。批,推也。言天下之有过,神灵亦合推内于六イ。天子以下为任者也。〉六事之机,以县示我,我民人无敢不敬事上下王祀。
引 书
五行传 *礼志周礼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