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《郊特牲》曰:郊之祭也,迎长日之至,大报天而主日也…
卷 527 | 礼仪部 · 郊丘门 · 郊丘 | 1 段 · 248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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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又《郊特牲》曰:郊之祭也,迎长日之至,大报天而主日也。兆于南郊,就阳位也。扫地而祭,于其质也;器用陶匏,以象天地之性也。于郊,故谓之郊。牲用も,尚赤也;用犊,贵诚也。〈尚赤者,周也。〉郊之用辛也,周之始郊,日以至。〈言日以周郊天之月,而日至阳气新用事,顺之而用辛日。三王之郊,一用夏正。鲁以无冬至祭天圆丘之事是以建子月郊天,示先有事也。用辛日者,凡为人君,当斋戒自新耳。〉卜郊,受命于祖庙,作龟于祢宫,尊祖亲考之义也。郊所以明天道也。万物本乎天,人本乎祖,此所以配上帝也。郊之祭也,大报本反始也。
引 书
郊特牲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