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《礼志》曰:禘之礼,三年一,五年再。《公羊》所谓…
卷 528 | 礼仪部 · 禘门 · 禘 | 1 段 · 169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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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又《礼志》曰:禘之礼,三年一,五年再。《公羊》所谓五年再,殷祭也,在四时之间。《周礼》所谓凡四时之间,礼也,盖历岁节,月无定,天子、诸侯先后弗同礼。天子尝,诸侯烝,有田则祭,无田则荐。郑注:天子先后祭,诸侯先时祭,然后。有田者,既祭又荐,新祭以首,时荐以仲月。然则大祭四祀,其月各异。天子以孟月殷,仲月烝;诸侯孟月尝,仲月也。
引 书
礼志 *公羊周礼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纪 年
所谓五年 》所谓五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