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礼记外传》曰:社者,五土之神也;稷者,百谷之神也。…
卷 532 | 礼仪部 · 社稷门 · 社稷 | 1 段 · 273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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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
《礼记外传》曰:社者,五土之神也;稷者,百谷之神也。〈一云稷是原隰之神,原隰宜种百谷。〉天子为天下之人立社,曰太社,坛方五丈。诸侯为境内之民立社,曰国社。〈语裥王社侯社者,天子诸侯别自立社,私有祷求。〉地之势有礼,生物各随所宜。九州之人各居其土,食有利者,各报祭之。〈是谓神地之道者。〉籍田之后则告,〈为将耕也。〉五谷既登,又报功也。国以民为本,人以食为天,故建国君民,先命立社。地广茤,不可遍祭,故于国城之内立坛祭之,亲之也。日用甲,尊之也。〈天有十日,甲为首也。周公卜洛,建王都,戊申,社于新邑,自此皆用戊日。〉惟天子祭天地,诸侯祭社稷而已。
引 书
礼记外传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